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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,中國当局網發布《國務院關於印發鹽業體制鼎新方案的通知》(如下簡稱《通知》)提出,再也不批准新增食鹽定點生產、批發企業。取缔食鹽批發企業隻能在指定范圍銷售的規定,允許向食鹽定點生產企業購鹽並開展跨區域經營,省級食鹽批發企業可開展跨省經營,省級如下食鹽批發企業可在本省(區、市)范圍內開展經營。
□專營鼎新 生產批發企業均再也不新增
《通知》提出,再也不批准新增食鹽定點生產企業,確保企業數量隻減不增。鼓勵食鹽生產與批發企業產銷一體。鼓勵社會資本進入食鹽生產領域,與現有定點生產企業進行互助。堅持批發專營轨制,以現有食鹽定點生產企業和食鹽批發企業為基數,再也不批准新增食鹽批發機車借款,企業,鼓勵食鹽批發企業與定點生產企業兼並重組,其他各類商品畅通企業不得從事食鹽批發。鼓勵國有食鹽批發企業在连结國有控股基礎上,通過投資入股、聯合投資、企業重組等方法引入社會資本。
依照《通知》提出的過渡期散布實施方案请求,現有定點生產企業許可証和批發企業許可証再也不从新核發,有用期延至2018年12月31日。從2018年1月1日開始,現有企業可依新規申請許可,根據許可范圍從事相應的經營活動。
□區域限定 允許批發企業跨區域經營
《通知》请求,取缔食鹽定點生產企業隻能銷售給指定批發企業的規定,允許生產企業進入畅通和銷售領域,自立確定生產銷售數量並创建銷售渠道,以自有品牌開展跨區域經營,實現產銷一體,或拜托有食鹽批發資質的企業代办署理銷售。
取缔食鹽批發企業隻能在指定范圍銷售的規定,允許向食鹽定點生產企業購鹽並開展跨區域經營,省級食鹽批發企業可開展跨省經營,省級如下食鹽批發企業可在本省(區、市)范圍內開展經營。鼓勵鹽業企業依靠現有營銷網絡,鼎力發展電子商務、連鎖經營、物流配送等現代畅通方法,開展綜合性商品畅通業務。
依照過渡期散布實施方案,2017年1月1日起,取缔食鹽准運証,允許現有食鹽定點生產企業進入畅通銷售領域,食鹽批發企業可開展跨區域經營。
□價格機制 放開食鹽出廠批發零售價
《通知》提出,鼎新食鹽当局定價機制。放開食鹽出廠、批發和零售價格,由企業根據生產經營本钱、食鹽品質、市場供求狀況等身分自立確定。依照過渡期散布實施方案,從2017年1月1日開始,放開所有鹽產品價格。
《通知》请求,各級價格办理部門要加強對食鹽零售價格的市場監測,共同鹽業主管機構採取办法,连结價格根基穩定,特别情況下可依法採取價格干預或其他緊急办法,避免平凡食鹽價格異常波動。鼎新工業鹽運銷办理。取缔各地自行設立的兩鹼工業鹽備案制和准運証轨制,取缔對小工業鹽及鹽產品進入市場的各類限定,放開小工業鹽及鹽產品市場和價格。
□保障體系 儲備量不低於單月消費量
鼎新食鹽儲備體系。创建由当局儲備和企業社會責任儲備組成的全社會食鹽儲備體系,確保天然災害和突發事务發生眼科,時食鹽和原碘的平安供應。各省(區、市)根據当地食鹽供需情況创建当局食鹽儲備,儲備量不得低於本省(區、市)1個月蚀鹽消費量,可以依靠現有食鹽批發企業倉儲能力,也能够選擇具備條件的食鹽生產企業實施動態儲備,本級財政預算應放置資金對食鹽儲備給予貸款貼息、办理費付出等支撑。
完美企業食鹽儲備轨制,限制食鹽生產、批發企業的最低庫存和最高庫存,避免食鹽市場供應欠缺和企業囤積居奇,此中最低庫存不得低於本企業正常情況下1個月的均匀銷售量。
業內解讀
鼎新后食鹽價將長時間波動
“這是我國鹽業办理體制的一次歷史性變革,對於推進鹽業办理體制鼎新、實現鹽業資源有用设置装备摆设、促進行業康健有序發展、確保食鹽質量和供應平安必將產生深遠影響。”北京大學鹽業體制鼎新課題組有關人士暗示。確保食鹽平安是這次鼎新的焦点目標,釋放市場活气是鼎新具體內容,堅持依法治鹽是鹽業鼎新出發點,注意統籌兼顧是鼎新乐成的保障和支撐。
中鹽總公司有關人士阐发稱,食鹽的質量平安和供應平安是鹽業事情的重要任務。此番出台的办法有望從底子上解決食鹽市場制假販假問題,確保食鹽質量和供應平安。
該人士指出,放開跨區銷售和鼎新当局定價機制,引入競爭是鼎新最大亮點。這將倒逼食鹽經營企業加速轉換經營機制,同時有助進一步釋放市場活气,出清低效后进資產和產能。可以預見,食鹽生產企業之間、食鹽批發企業之間、食鹽生產企業和批發企業之間將构成有序競爭的市場款式。
他認為,引入競爭機制后,行業將迎來一輪重組兼並的熱潮,一些產銷一體、跨區域經營、具备資源品牌技術優勢的大企業會脫穎而出,成為行業的引領者,未來全行業將构成若干優勢鹽業集團並存款式,國際競爭力也將大大提高。
在江蘇省鹽業協會晏仲華看來,受本钱、供求和投機、生理預期等身分配合影響,鼎新后食鹽價格將在很長一段時間裡升沉波動,預計會表現出農村地區價格下行、都会價格上行,交通便当地區價格下行、偏遠山區價格上行等趨勢。
記者觀察
在特定的歷史條件下鹽業專營曾貢獻凸起
2014年10月,中國鹽業協會流露“第七套鹽業體制鼎新方案”已通過,方案的焦点為2016年起廢止鹽業專營,放開所有鹽產品價格。昨天,鼎新靴子落地。
據领会,中國今朝的鹽業壟斷始於1996年5月,當時為保障食鹽加碘,國務院發布《食鹽專營辦法》。在特定的歷史階段,食鹽專營轨制為中國解除碘缺少风险發揮了積極感化。可是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,鹽業專營的弊病日趋顯現。食鹽批發企業壟斷經營,分裂產銷鏈條,生產企業不克不及直接進入市場自立經營,沒有自立品牌,缺少提高產品質量的積極性,長期以來損害了生產者和消費者的长处。
食鹽專營體制實行區域封鎖,並且專營主體既從事鹽政办理,又從事鹽業經營,政企不分,轻易繁殖腐敗等現象。審計部門還發現,食鹽在畅通中被各級鹽業公司層層加價,造成畅通環節價格偏高。
一家民營鹽業生產企業負責人向記者流露,一噸出廠價大約700元的鹽,加之包裝和運輸,本钱也就1000元摆布,可是賣到市場上就是3125元-4906元之間。
今朝市場上400克裝的食鹽售價在2.5元摆布,而依照上述人士說法,每袋食鹽的本钱在0.5元摆布。
專營體制下,鹽業公司既有經營權,又有監管權。而鹽礦生產出來的鹽,隻能由中鹽統購、調配,再經由鹽業公司去銷售。生產企業沒有銷售權,也沒有定價權、商標權。鹽業公司的這種“雙重身份”是違背市場體制的。
“鹽改對於消費者來說,最直接的长处不僅僅是價格,而是選擇權”,曾有“中國鹽業反壟斷第一概師”之稱的鄒佳萊此前接管京華時報記者採訪時曾暗示,因為用量少,老苍生對食鹽價格其實並不是很敏感。鹽業體制鼎新最關鍵的是使消費者終於有了選擇權。之前是專營,消費者隻能選擇中鹽的加碘食鹽,盡管中鹽總公司現在也有無碘食鹽,但市場上很難買获得,這其實就剝奪了消費者的選擇權。
◎鹽改歷程
1996年5月
國務院頒布了《食鹽專營辦法》,對食鹽產銷實行國家指令性計劃办理,對食鹽價格實行当局定價。
2001年至2008年
隨著經濟市場化的推進,食鹽體制鼎新也開始推广。分歧部委提出過5次鹽改方案,卻未能构成最后的草案。
2009年3月
全國兩會上,《当局事情報告》中提出了要加速鹽業體制鼎新。
2009年末
提出了第六個食鹽專營鼎新方案。
2011年3月
日本核輻射引發食鹽搶購潮,多地現鹽荒。該事务直接導致鹽改暫停。
綜合新華社 記者 胡笑紅 賈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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